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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心簡介

中心簡介

國立勤益科技大學環境保護及安全衛生中心設置辦法

109年5月26日本校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一次校務發展委員會議審議通過

    109年6月11日本校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一次臨時校務會議審議通過

 

  

 

第一條 為維護校園安全及落實職業安全衛生相關規範,爰依本校組織規程第八條規 定辦理。

第二條 本中心設置目的如下

  一、落實職業安全衛生及環境保護法規。

  二、有效維護消防安全設備。

  三、確切執行輻射防護及管制。

  四、推動校園節能管理。

  五、執行門禁管制。

第三條 本中心之職掌如下:

  一、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業務。

  二、環境保護管理業務。

  三、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管理業務。

  四、消防安全設備管理業務。

  五、輻射防護與管制業務。

  六、校園節能管理等業務。

  七、執行門禁管制、緊急通報及監視器管理。

第四條 本中心置中心主任一人,綜理環境及安全衛生中心業務,由校長聘請副教授以上教師

兼任,或由職員擔任。並置職員若干人,由學校總員額中調整之。前項中心主任屬甲種職業

安全衛生業務主管,其資格及所置職員中具 職業安全(衛生)管理師或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

身分者之資格,應符合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七條之規定。

第五條 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,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