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心簡介
中心簡介
國立勤益科技大學環境保護及安全衛生中心設置辦法
109年5月26日本校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一次校務發展委員會議審議通過
109年6月11日本校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一次臨時校務會議審議通過
第一條 為維護校園安全及落實職業安全衛生相關規範,爰依本校組織規程第八條規 定辦理。
第二條 本中心設置目的如下:
一、落實職業安全衛生及環境保護法規。
二、有效維護消防安全設備。
三、確切執行輻射防護及管制。
四、推動校園節能管理。
五、執行門禁管制。
第三條 本中心之職掌如下:
一、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業務。
二、環境保護管理業務。
三、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管理業務。
四、消防安全設備管理業務。
五、輻射防護與管制業務。
六、校園節能管理等業務。
七、執行門禁管制、緊急通報及監視器管理。
第四條 本中心置中心主任一人,綜理環境及安全衛生中心業務,由校長聘請副教授以上教師
兼任,或由職員擔任。並置職員若干人,由學校總員額中調整之。前項中心主任屬甲種職業
安全衛生業務主管,其資格及所置職員中具 職業安全(衛生)管理師或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
身分者之資格,應符合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七條之規定。
第五條 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,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